3月6日,《中国艺术报》在“代表委员话开局”专栏刊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视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范宗钗文章,明确建议加强短视频侵权管理,加大惩处力度,明确相关平台责任,规定“二创”作品定义,限制短视频时间内容。
“在法律允许情况下,应规定‘二创’作品定义,限制短视频时间内容,合理分配平衡各方权益。”针对近年来短视频内容侵权现象,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视协分党组书记范宗钗建议,在短视频、自媒体已成流行趋势下,版权制度不宜一刀切,应通过行政手段促使自媒体与版权方合作,使版权保护的“维权”和“合理使用”的限权达到稳定平衡,实现版权权利人、平台以及短视频生产者对作品资源利益共享的最大公约数。
近年来,部分短视频用户将影视综艺等内容通过搬运、剪辑、解说,上传平台谋利,损害版权方合法权益;范宗钗说,2019年至2021年间,仅北京互联网法院便受理涉短视频著作权纠纷案2553件,其中被诉侵权行为仍以复制型侵权为主,包括切条、搬运、添加背景音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