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贤珠
首尔中央检察院2月1日对涉嫌挪用韩国女演员金贤珠片酬的某经纪公司老板洪某提出了起诉。
据负责此案的检察官透露,洪某在去年3月担任金贤珠经纪公司老板期间,克扣了金贤珠的片酬约7700万韩元挪作他用,涉嫌侵占他人财产,因此决定在2月1日对其提出不拘留起诉。金贤珠在去年3月出演电视剧《一闪一闪亮晶晶》总计获得了3亿3000万韩元的片酬,按照金贤珠与经纪公司的协议,金贤珠应获得2亿2300万韩元,但洪某以各种理由只支付了1亿5000万韩元,剩下的7700多万元则是用来偿还公司债务。
金贤珠在多次索要片酬未果后与另一家经纪公司签约,并于去年8月将洪某告上了法庭。